综合素质备考-细解法律法规之归责要件解读

来源:时间:2017-09-25 17:13:13责任编辑:xiangli

关键词: 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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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俊是七年级(2)班的一名学生,班里的同学相处的都十分融洽只有他脾气特别不好,孤僻任性独来独往,与大家关系都不好。有一天,董俊和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老师非常生气,利用中午时间把他的奶奶请来,在办公室进行了交流。下午,老师已经上了将近5分钟的课的时候,董同学进来了,没有喊报告,而且嘴巴里还骂骂咧咧。于是老师就说:“你怎么搞的,来迟了不喊报告,而且还发出不该发出的声音。”只见该同学歇斯底里的开始发作了:“怎么了,我就是要迟到。”“我就是要打人。”“都怪你把我奶奶找来”老师又教育的他几句之后,只见该同学一激动拎着书包砸向老师,并掏出口袋里装的小刀将老师捅成重伤。校领导在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才知道,原来该同学的父母在他小的时候就离异了,父亲和他分居两地,平时父亲根本不管他的学习。一切都是由他的奶奶照看。由此造成该生孤僻任性独来独往脾气暴躁的性格。

这是一个令人十分痛心的事件,但追究责任确实无法避免的,那么在这起案件中责任主体是谁呢?有些同学都会脱口而出董俊,有些同学则会纠结是不是董俊的监护人或者学校?我们怎样做出判断的呢?

这就需要应用我们所学的归责要件了,我们所学的归责要件主要有4条,分别是

  (一)有损害事实

  (二)有违法行为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利用这四条你就可以快速找出答案了。故事当中的损害事实是董俊将老师捅成重伤,违法行为是侵犯了老师的身体权,行为人即董俊本人主观赏有过错,他本人就是想伤害老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观过错即指主观故意又指过失,董俊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也确实有因果关系,因为他用刀捅了老师才导致老师重伤,以上四条皆成立,于是我们知道这则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董俊本人,他是责任的主体。但如果谈到赔偿责任就需要学校,董俊及其监护人相互协商来决定,大家在做题时一定要注意审清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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