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至21日
根据《梁河县教师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及梁河县城区小学办学需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选聘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岗位学科 | 选聘人数 | 选聘年龄段 |
1 | 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 (小学语文) | 2 | 不限 |
2 | 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 (小学数学) | 2 | 不限 |
3 | 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 (小学英语) | 1 | 不限 |
4 | 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 (小学音乐) | 1 | 不限 |
5 | 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语文) | 5 | 40岁以下1人;40-45岁2人;45岁以上2人。 |
6 | 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数学) | 5 | 40岁以下1人;40-45岁2人;45岁以上2人。 |
7 | 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英语) | 1 | 不限 |
8 | 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体育) | 1 | 不限 |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范围内乡镇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聘教师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义务教育。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参加选聘教师须任教满6年(2018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
4.参加选聘教师须征得现所在学校同意。
(二)选聘资格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近五年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与岗位要求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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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委编制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体育局五部门组成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方式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牵头负责,报名时填写《梁河县教师选聘申请表(2024)》,同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复印件。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0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政工人事股。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测试及聘用资格。
(三)选聘办法
1.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为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其中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内容占20%。
2.测试成绩结果运用。笔试结束后,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按报考岗位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年龄段进入选聘环节,年龄段划分为三段:(1)40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2)40岁至45岁(1984年6月30日至1979年6月30日);(3)45岁以上(1979年6月30日前出生);其他岗位均按报考岗位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选聘环节。
3.确定拟聘教师。笔试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教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若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方式依次确定聘用人员:一是按工龄长的优先;二是按学历高的优先(同学历以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按现职称高的优先(同职称按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四是按德宏州当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确定选聘对象,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确定。
5.人员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在选聘中,如45岁以上年龄段选聘有空岗的情况,空岗递补到40-45岁年龄段选聘,如40-45岁年龄段选聘有空岗情况,空岗递补到40岁以下年龄段选聘;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聘用。被选聘人员,按照选聘程序及考入学校岗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选聘手续(特别说明:因考入学校职级岗位所限,选聘教师可能高职低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选聘方案,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此次选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聘纪律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参加选聘的工作人员与选聘教师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加强对参与选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选聘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电话:6164415
梁河县公开考试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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