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9日12:00至8月15日12:00
为加强东港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厅函〔2022〕114号)等有关规定,东港市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报考东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和开放大学专业课教师的考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在校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试讲+答辩)的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9日12:00至2022年8月15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扫描件,截图应包含“受到疫情影响”栏);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扫描件(模板在附件4下载);
10.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所在地健康码彩色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认真仔细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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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7)、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和《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8),通过体温测量后(不超过37.3℃)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除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外,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中途不得摘掉口罩。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采取面试、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具体试讲课题面试前一天13:00前发布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音乐、美术学科设定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报考幼儿园班主任的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试讲7分钟,专业技能考核8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弹唱或舞蹈任选一项,弹唱包括钢琴弹唱自选曲目一首、指定幼儿园教材曲目一首;舞蹈包括自选舞蹈一个,指定幼儿园教材舞蹈一个,服装道具及音乐自备)。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时间、地点根据东港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五)签约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在东港市教育局和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及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资格复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毕业学校邮寄个人档案至东港市教育局,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港市教育局、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东港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统一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研究生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
6.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时间及面试地点等工作安排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做出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各位考生要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密切关注东港市及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时间来东港市参加面试考核。
七、网上报名邮箱
接收报名邮箱:jyjrs7122530@163.com
八、咨询电话
东港市教育局:71225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7:30)
九、本公告由东港市教育局解释。
纪律监督电话:7122939
附件:
附件1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4 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6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7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
附件8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东港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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