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教育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4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 | 单位 性质 | 岗 位 | 人数 | 所学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1 | 中学 | 全额 事业 | 语文教学 | 2 | 汉语言 文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199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 1.嵊泗户籍; 2.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不限师范类; 3.历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
2 | 中学 | 全额 事业 | 数学教学 | 1 | 数学类 | |||
3 | 中学 | 全额 事业 | 音乐教学 |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以2022 年11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工作时间)。地点:嵊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六楼606室。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请同时填写《2022 年嵊泗县教育局公开引进人才(三)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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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填妥《2022年嵊泗县教育局公开引进人才(三)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rsk282@126.com。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嵊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六楼606室)进行复审。
此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根据“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泗教育服务平台(http://ssjy.shengsi.gov.cn/)、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4.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5.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嵊泗教育服务平台(http://ssjy.shengsi.gov.cn/),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2.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6282、5088397,监督电话:0580-5088222。
4.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嵊泗县教育局公开引进人才(三)报名表
2.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嵊泗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2022年嵊泗县教育局公开引进人才(三)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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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近期免冠 一 寸 正 照 | |||||||
身份证 号 码 |
| 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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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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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 校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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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 址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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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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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单位 |
| 报考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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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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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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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起,大学期间写上主要职务及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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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附件2: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本须知所指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浙江考区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7天内有经过省内有本土病例设区市情况的人员,需提供3天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2次检测间隔超过24 小时,最近1次应为考试前24 小时内。
5.考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返浙后“3天3检”,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6.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因此,非我省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加之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省级各类人事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对于成绩滚动管理的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准后,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具体方法,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七)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逾期不能入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八)本须知内容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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